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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7日 星期四

土地遭徵收後地主死亡 遺產申報 以抵價地計價 北區國稅局17日表示,土地遭到當地政府強制徵收之後,地主選擇抵價地優先取得權利方式,換取未來重劃之後土地,卻在區域重劃尚未完成前死亡的話,繼承人進行申報遺產稅時,必須以抵價地當時公告價格申報遺產,不可以當初被徵收土地公告現值申報,否則以逃漏稅議處。 北區國稅局指出,土地被地方政府強制徵收之後,地主可以選擇領取補償金或者以地換地方式,持有抵價地權利,由於部分土地被徵收之後,政府會進行區域重劃事宜,原有被徵收土地的地主,具有優先選認重劃後開發地的權利,並且進行換地。 國稅局強調,近幾年頻頻發現,繼承人都把已經領有抵價地的權利部分,不當作遺產一部分,所持理由則是該筆土地尚未取得,不應該當作遺產,但國稅局認為,只要完成相關土地重劃工作,該筆土地價值,往往會比當初被徵收土地來得高,當然需要申報遺產,因此特別提醒納稅人,抵價地仍要申報,否則就是逃漏稅。 國稅局指出,因為土地重劃過程時間冗長,如果這段期間,當初決定換領抵價地的地主死亡的話,繼承人在進行申報遺產稅時,必須以當地政府當初公告抵價地價格,作為申報遺產價值,更不可拿被徵收土地的公告現值,申報遺產,否則就是短漏報遺產,不但要補稅還會懲以罰鍰。 工商時報 【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2010-08-18 ------------------------------------------------------------ 土地被徵收,其補償地價應申報遺產稅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因土地被政府徵收,迄死亡時尚未領取並提存於地方法院提存所之徵收補償地價,其性質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1項所稱財產,應依同法第1條規定課徵遺產稅。又如其繼承人於辦妥繼承登記前死亡,該項提存於法院之補償地價,雖名義上仍為被繼承人所有,惟依民法規定,該提存於法院之補償地價,自被繼承人死亡時起,即屬於其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因此該應繼承部分之補償地價已屬其繼承人財產,仍應於繼承人死亡時列入遺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該局審理遺產稅案件時,發現納稅義務人因未申報此類遺產,經補徵稅額並處罰鍰。被繼承人甲君生前所有臺北市數筆土地,因對徵收補償事項有異議,拒絕領取約3千餘萬元之土地徵收補償費,經土地所轄地政機關依土地法第237條規定,將徵收補償地價3千餘萬元提存於法院,迄其死亡時仍未前往法院領取,繼承人疏忽漏報此項財產,經查獲併入其遺產總額核定補徵稅額及罰鍰。嗣後甲君繼承人之一乙君又死亡,乙君之繼承人仍未申報乙君應繼承之此項財產,惟因乙君死亡之時間距甲君死亡之時間不滿5年,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規定不計入遺產,故無漏稅額。 該局再度提醒納稅人應特別注意被繼承人財產變動情形,如前例被繼承人甲君所有之土地被政府徵收,該徵收補償地價之流向,先行瞭解應否申報遺產稅,即可避免漏報受罰。 資料來源: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2015年9月16日 星期三

以低於公告土地現值之價格出售土地,視同贈與 本局表示,納稅義務人以低於公告土地現值之價格出售土地,涉及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應按公告土地現值與出售價格之差額,課徵贈與稅。 本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款規定,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差額部分視同贈與。土地買賣成交價低於公告土地現值如果不能提出客觀資料,證明市價確實低於公告土地現值,且成交價與市價相當者,差額部分應課徵贈與稅。 本局指出,最近查獲納稅義務人A君於103年間出售桃園市中壢區土地計24筆予B公司,成交價格3,600萬元,交易時公告土地現值為1億319萬元,出售價格明顯較公告土地現值為低,且A君未能舉證土地市價確實低於公告土地現值,經本局以公告土地現值與出售價格之差額核定贈與稅,補稅金額達670萬元。 本局提醒,出售土地之價格如明顯低於公告土地現值,除非納稅義務人能提供附近相同或類似用地於相當期間內之買賣價格、法院拍定價格或其他客觀資料,證明市價確實低於公告土地現值,且成交價與市價相當,否則將予以補稅。 本局表示,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洽詢,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 李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46
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仍應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   本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本局說明,納稅義務人常因配偶間相互贈與財產免徵贈與稅,而未將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因此遭國稅局補稅並處罰。   本局查獲一起案例,被繼承人死亡前半年內將持有之上市公司股票全部出售,股票交割款存入被繼承人銀行證券戶後,陸續轉存配偶及子女帳戶分別為2,500萬元及3,200萬元,其中贈與子女部分已依規定申報贈與稅。嗣被繼承人死亡,繼承人申報遺產稅時,僅申報死亡前二年內贈與子女存款,未將贈與配偶存款一併申報,經本局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併入遺產課稅並處罰。   本局特別呼籲,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規定不計入贈與總額,免徵贈與稅,惟仍應依同法第15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申報,請納稅義務人注意,以免遭國稅局查獲後,除補稅外還要加處罰鍰。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 楊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 轉 1446
地主領取土地徵收補償費分贈子女,應申報贈與稅   本局表示,為推動桃園航空城計畫,捷運線週邊土地已進行大規模徵收作業,地主於領取土地徵收補償費後,如有贈與子女,應依規定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申報贈與稅。   本局說明,地主領取之土地徵收補償費,常因將該筆補償費分贈子女,不曉得要申報贈與稅,因此遭國稅局補稅並處罰。   本局為提醒地主們注意,將請桃園縣政府於辦理發放土地徵收補償費時,配合轉知原土地所有權人,如有將所領取之補償費分贈子女者,應依規定申報贈與稅。   本局指出,地主所領取之土地徵收補償費依規定免納所得稅,但是如有將所取得之補償費分贈子女情形者,仍應依法申報贈與稅。本局特別呼籲,有類此情形的納稅義務人,為維護其自身權益,請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以免被查獲除補稅外,還要加處罰鍰。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 楊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 轉 1446

2015年9月8日 星期二

http://www.bct.ud.taichung.gov.tw/index.html 容積移轉意義 容積率管制係以限制建築物實體建築總量與建築基地面積之比例,藉以達到控制土地使用強度,確保整體居住生活品質的制度。而允許原屬一宗土地之可建築容積一部或全部移轉至另一宗可建築土地建築使用,即為容積移轉,如圖所示。 ↑Back to top 容積移轉目的 透過容積移轉的實施,可達成下列目的: 使具紀念性或藝術價值建築之保存維護得以順利推展。 公共設施保留地得以順利取得興闢,提昇都市環境品質,並紓解政府財政負擔。 面臨寬廣地域之基地得適度增加容積,促進基地有效利用﹔同時都市增加公共空間,改善環境品質。 限發展土地地主權益獲得保障與補償。 ↑Back to top 容積移轉次數限制 除供公共空間使用者外,送出基地得分次移出可移出容積。 接受基地得分次移入不同送出基地之可移出容積。 名詞解釋 容積-土地可建築之總樓地板面積。 基準容積-都市計畫或其他相關法規規定之容積率上限乘土地面積所得之積數。 送出基地-得將可移出容積全部或部分移轉至其他可建築土地建築使用之土地。 接受基地-接受送出基地可移出容積之土地。 ↑Back to top 相關法令 文化資產法系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六條之一 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都市計畫法系 都市計畫法第22條、第39條、第85條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臺中市實施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及作業要點 都市更新法系 都市更新條例第四十五條
臺中計畫 臺中計畫圖騰一、計畫名稱: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 二、計畫緣起: (一)90年4月交通部邀集臺中市政府等單位開會研商「臺中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相關事宜,決議朝撙節經費方向,就原規劃之工程內容、建造型式、施作範圍、推動期程及財務計畫等議題再作檢討。 (二)92年4月經建會邀集臺中縣、市政府開會研商「臺中市區鐵路立體化工程(局部高架案)」,結論略以:本計畫可一併將潭子、豐原地區鐵路高架納為替選方案,並就工程、財務可行性、計畫自償率及效益等進行詳細評估後報核。 (三)因應臺鐵轉型及臺中、豐原車站地區都市更新發展、消除鐵路對市區之阻隔、疏解日益嚴重的都市交通、整合都會區運輸系統,研議辦理「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簡稱:臺中計畫)。 (四)行政院於95年2月13日核定本計畫,第一次修正計畫101年3月29日奉行政院核定。 三、計畫概要: (一)計畫期程:95年2月至106年3月。(預計104年底高架化通車啟用) (二)計畫範圍:北起臺中市豐原站以北1.9公里,南迄大慶站以南1.4公里,將現有鐵路改建為高架,全長21.7公里。 (三)工程內容: 1、改建豐原、潭子、太原、臺中、大慶等5座現有車站。 2、新建栗林、頭家厝、松竹、精武、五權等5座高架通勤車站。其中松竹、大慶站與臺中捷運線G4、G13站預留轉乘機制。 3、上述車站依現有規定分為下列5種車站: (1)特等站:屬臺鐵三大特等站之一的臺中車站,將改建為2島1岸壁式月台5股道之高架車站,是中部地區主要的交通樞紐。 (2)一等站:豐原車站將改建為2島式月台4股道之高架車站,並預留擴建至3島式月台6股道之機制。 (3)三等站:潭子車站將改建為2島式月台4股道之高架車站。 (4)島式月台通勤車站:為2島式月台4股道的通勤車站,太原車站為此類型車站。 (5)岸壁式月台通勤車站:為2岸壁式月台2股道標準型通勤車站,計有栗林、頭家厝、松竹、精武、五權及大慶等6個車站。 4、臺中舊站列為古蹟原地保留,站區闢建為交通廣場、停車場、交通轉運中心、綠地等公共設施使用。 (四)計畫經費:約372.41億元。 (五)計畫所在縣市:臺中市 (六)計畫示意圖: 臺中計畫範圍圖 四、預期效益: (一)提供都會區快鐵之便捷交通,消除鐵路沿線兩側地區發展之阻礙,均衡都市發展。 (二)消除鐵路沿線17處平交道,改善平交道所造成之交通問題。 (三)改善市容景觀、提昇都會區環境生活品質,提昇都市土地利用價值,增加經濟效益。 五、執行現況:(104.8.17更新) (一)行政作業: 1.原臺中市路廊部分都市計畫變更案:內政部於97年11月4日核定,臺中市政府於97年11月17日公告發布實施,97年12月24日樁位公告期滿。 2.臺中車站地區第一階段都市計畫變更案:內政部於100年2月17日核定,市府並分別於100年3月10日及100年3月11日公告發布實施主要及細部計畫。 3.原臺中縣部分都市計畫變更案,已於98年11月完成。 (二)施工作業: (1)CCL-331標松竹至大慶段高架橋工程:於99年8月31日開工,截至104年7月31日,進度93.46%,切換前第一階段工項及新增隔音牆均已完工。 (2)CCL-431標豐原至頭家厝段高架橋工程:於100年2月12日開工,截至104年7月31日,進度97.89%,切換前第一階段工程已完成,辦理新增設隔音牆施作。 (3)CCL-531標松竹至大慶段車站:於101年7月22日開工,截至104年7月31日,進度62.81%。松竹站:3D屋面板施作。太原站:月台層臨時圍籬修繕。精武站:站務室拋光石英磚修繕。五權站:月台層造型側牆沖孔鋁板調整作業。大慶車站:月台層造型玻璃側牆調整作業。 (4)CCL-631標豐原至頭家厝段車站工程:於101年7月25日開工,截至104年7月31日,進度72.56%,豐原站:西側帷幕骨架安裝中、穿堂層拋光石英磚施作中、穿堂層輕隔間施工中。栗林站:站房廁所地磚貼設中,屋頂排水系統管路施作中。潭子站:站房穿堂層鑽泥板施工中,月台層地磚施工中,北雨棚屋面板施工中。頭家厝站:第一期站房結構完成,站房穿堂層東側風雨帷幕施工中,鐵捲門安裝中。 (5)CCL-731標臺中車站工程:.於101年8月11日開工,截至104年7月31日,實際進度61.86%,目前進行南、北兩側月台雨棚檁條調整及屋面板鋪設,跨站大頂棚鋼研磨補漆;後站汽車道地下室出入口牆身結構施作;中央區B1消防及機電配管,1、2樓機電配管配線及輕隔間封版油漆、牆面磁磚施作;轉運站區2樓梁、版紮筋。 (6)CCL-931標(永久軌道工程):於101年11月20日開工,截至104年7月31日,進度94.45%,已完成39,342m無道碴軌道及42套無道碴道岔,目前正辦理臺中站無道碴軌道施工。 (三)、已竣工工程: (1)CCL-221標豐原段臨時工程:於98年10月6日開工,於99年10月25日、99年11月29日及99年12月27日分三階段完成豐原臨時軌道切換作業,100年1月18日竣工。 (2)CCL-321標潭子段臨時工程:於98年12月11日開工,100年12月17日~18日完成潭子段臨時軌切換營運,並於101年3月29日竣工。 (3)CCL-231標太原至精武段高架橋工程:於98年9月24日開工,於101年2月29日竣工。 六、主辦單位:中部工程處 (04)2215-0408 file 檔案下載: 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化計畫公聽會簡報 link 相關連結: 104年臺中新風貌~臺中鐵路高架化3D模擬動畫 (開新視窗) link 相關連結: 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3D模擬動畫 (開新視窗) file 檔案下載: 臺中計畫車站建築設計成果.pdf link 相關連結: 臺中計畫標案執行現況 (開新視窗) 豐原高架車站模擬圖(開新視窗) 豐原高架車站模擬圖 栗林高架車站模擬圖(開新視窗) 栗林高架車站模擬圖 潭子高架車站模擬圖(開新視窗) 潭子高架車站模擬圖 頭家厝高架車站模擬圖(開新視窗) 頭家厝高架車站模擬圖 松竹高架車站模擬圖(開新視窗) 松竹高架車站模擬圖 太原高架車站模擬圖(開新視窗) 太原高架車站模擬圖 精武高架車站模擬圖(開新視窗) 精武高架車站模擬圖 臺中高架車站模擬圖(開新視窗) 臺中高架車站模擬圖 五權高架車站模擬圖(開新視窗) 五權高架車站模擬圖 大慶高架車站模擬圖(開新視窗) 大慶高架車站模擬圖

2015年8月31日 星期一

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施工現況

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施工現況 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之路線範圍於北屯區旱溪西側設置北屯機廠(內增設G0站),銜接路線段東起自北屯區松竹路二號橋附近之G3車站,再沿松竹路橋中心線跨越臺鐵轉至北屯路;順沿文心路、文心南路、臺鐵北側道路,終點設於G17高鐵臺中站。全長約16.71公里;高架段約15.94公里,地面段約0.77公里。設18個車站,並於北屯區旱溪西側設置五級維修功能之北屯機廠1座。全線共設16座高架車站、2座地面站(G17站及G0站),並於G4、G13及G17站轉乘臺鐵或高鐵。 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預定完工年期:109年8月。(工程進度查詢 http://www.dorts.gov.taipei/ct.asp?xItem=660980&CtNode=15487&mp=115001)

2015年8月29日 星期六

台中北屯捷運 雙鐵

尋找大型買家.建商.飯店業者.百貨.科技 ~興建地標性商品 人口 產業 交通~~~全台居冠 台中北屯捷運站 有雙鐵(台鐵-松竹站+捷運綠線) 雙站(G0+G3) 74號快速道路(松竹路閘道) 住.商比例 台中居冠 完整規劃 地標首選 ; 1. G0 站體 角地 70.1m*60m 約858坪+約1280坪 臨25m 可規劃大型賣場 三面臨路角地 站體走路1分鐘 2. G3 站體 角地 29m*60m 約530坪 中型賣場 站體走路1分鐘 完整開發 完整利潤看得見 3. 臨25米路 單筆住宅區 50/250建蔽容積 約884.389坪 三面臨路 完美規劃 緊臨商業區 48.5m*44.3m*53.8m 此捷運周邊已工程施工達70%以上 通車在即 賣場即可趁勢發揮 台中居冠的商業行為 已達企業主地點地段成就利潤一半以上的機會點 目前台中建商 藝*家 *宇 惠* *石 *總 *佳...建商及飯店業者 鈞已購地 即將等後推案 如您對資訊有興趣 歡迎連絡 可詳細說明 新苗開發彭彥筑 電話0928-206855 數筆住宅區用地.商業用地.特種商業用地 尋找大型買家.建商.飯店業者.百貨.科技 ~興建地標性商品 人口 產業 交通~~~全台居冠 台中北屯捷運站 有雙鐵(台鐵-松竹站+捷運綠線) 雙站(G0+G3) 74號快速道路(松竹路閘道) 住.商比例 台中居冠 完整規劃 地標首選 ; 1. G0 站體 角地 70.1m*60m 約1270坪+約835坪 臨25m 可規劃大型賣場 三面臨路角地 站體走路1分鐘 2.G3站體 角地 29m*60m 約530坪 中型賣場 站體走路1分鐘 完整開發 完整利潤看得見 3. 臨25米路 單筆住宅區 50/250建蔽容積 約884.389坪 三面臨路 完美規劃 緊臨商業區 48.5m*44.3m*53.8m 此捷運周邊已工程施工達70%以上 通車在即 賣場即可趁勢發揮 台中居冠的商業行為 已達企業主地點地段成就利潤一半以上的機會點 目前台中建商 藝*家 *宇 惠* *石 *總 *佳...建商及飯店業者 鈞已購地 即將等後推案 如您對資訊有興趣 歡迎連絡 可詳細說明 新苗開發彭彥筑 電話0928-206855 數筆住宅區用地.商業用地.特種商業用地

2015年8月13日 星期四

(二)、位置與範圍(總面積104.5583公頃) (三)、土地使用規劃與土地使用管制要點 一、土地使用規劃 為結合捷運大眾運輸與都市發展,引入多元服務機能,創造優質高效能之環境空間,針對捷運系統用地周邊地區,劃設住宅區、商業區、特定商業區及休閒服務專用區。 本細部計畫區內各種分區之使用規定如下: (一)第二之一種住宅區除限制工業、大型商場(店)及飲食店之使用外,並增列老人住宅之使用,餘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住宅區相關規定管制。 (二)第二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商業區相關規定管制。 (三)特定商業區除限制住宅使用外,餘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商業區相關規定管制。 (四)休閒服務專用區土地及建物之使用,依其性質分為下列各組: 第一組:零售業 第二組:日常服務業 第三組:金融、保險及不動產 第四組:休閒服務業 第五組:運輸服務業 第六組:旅館業 第七組:貿易展示設施 第八組:批發業 第九組:娛樂服務業 項 目 面積(公頃) 百分比(%) 土地使用分區 住宅區 37.9622 36.31 商業區 8.6151 8.24 特定商業區 12.9471 12.38 休閒服務專用區 1.2383 1.18 小  計 60.7627 58.11 公共設施用地 捷運系統用地 18.4991 17.69 捷運系統用地兼作廣場 0.3175 0.30 公園用地 3.4647 3.31 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 1.6764 1.60 公園兼滯洪池用地 4.1365 3.96 排水道用地 0.5938 0.57 鐵路用地兼作道路使用 0.4400 0.42 綠地用地 1.3629 1.30 園道用地 5.0163 4.80 道路用地 8.2884 7.94 小  計 43.7956 41.89 總計 104.5583 100.00 註:表內面積應依據核定圖實地分割測量之面積為準。 表二、本細部計畫區之主要計畫土地使用面積表 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本計畫區各土地使用分區之建蔽率、容積率及容許使用項目, 應符合下表規定: 項目 建蔽率 容積率 最小建築基地面積 備註 第二之一種住宅區 50% 250% 500 ㎡ 公園用 地及 公園兼 兒 童遊樂場用地依據「都 市計畫 公共 設施用 地 多目標使用辦法」申請 作地下多目標使用,不 受左列建蔽率、容積率 之限制。 第二種商業區 55% 350% 1,000 ㎡ 特定商業區 55% 350% 1,500 ㎡ 休閒服務專用區 55% 350% 2,000 ㎡ 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 15% 30% -- 公園兼滯洪池用地 -- -- -- 公園用地 15% 45% -- 綠地用地 -- -- -- 捷運系統用地 捷 1 捷 G0 其建蔽率及容積率應送臺中市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決定。 捷 G3 70% 350% 鐵路用地兼作道路使用 -- -- -- 捷運用地兼作廣場使用 -- -- -- 道路用地 -- -- -- 註: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47 條之規定,按原位置保留分配者,得不受上表最小建築基地規模之限制,惟重新申請新建、增建、改建仍應照上表之規定辦理。 三、容積獎勵 為鼓勵建築基地之整體合併建築使用、設置公益性設施及實施 綠美化,訂定下列獎勵措施: 一、建築物提供部分樓地板面積供下列使用,得增加所提供之樓地 板面積。但以不超過基地面積乘以該基地容積率之30%為限。   1.私人捐獻或設置圖書館、博物館、藝術中心、兒童、青少年、   勞工、老人等活動中心、景觀公共設施等供公眾使用;其   集中留設之樓地板面積在100平方公尺以上,並經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公益性基金管理營運者。 2.建築物留設空間與天橋或地下道連接供公眾使用,經交通主   管機關核准者。 二、為鼓勵基地整體開發建築得依下列規定增加興建樓地板面積: 整體開發建築基地規模 增加興建樓地板面積 3,000 平方公尺(含)以上 基地面積×基準容積率×10% 4,000 平方公尺(含)以上 基地面積×基準容積率×15% 完整街廓整體開發 基地面積×基準容積率×20% 三、為鼓勵本細部計畫區加速開發建設,建築基地於區段徵收完成之日起算,於三年內領得建造執照者得增加興建樓地板面積,但以不超過基地面積乘以基準容積之20%為限。 四、為維護本細部計畫地區之都市景觀、環境衛生及公共安全,尚未開發建築之公有土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主動實施綠、美化。而預期3年內不開發建築,面積超過330平方公尺(100坪)之私有土地,得由土地所有權人向本府建設局景觀工程課提出綠、美化計畫,經審查通過並實施至建築施工前,於開發建築時得酌予獎勵容積率。惟開發建築前須由本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依其綠、美化成本等各項因素進行審查,且申請面積超過3,000平方公尺者,另須提出交通影響評估,以決定其獎勵之容積率。前項獎勵之容積率最高不得超過 5%,且經本府核發都市設計審定書面後,應於6個月內申請建築執照,未依期限提出申請建築執照,撤銷其容積獎勵。 五、前述依第二、三、四款之容積獎勵合計不得超過基準容積率之 40%。 六、本細部計畫區內下列公、私有重大工程及公共建築應納入都市設計審查: (一)公營或公用事業建築申請案之總樓地板面積超過一萬平方公尺者。 (二)建築高度超過十二層(不含十二層)或第二之一種住宅區建築基地面積超過 6,000㎡ 者、第二種商業區、特定商業區及休閒服務專用區超過 3,000㎡ 者。 (三)依「台中市公有建築應送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要點」規定應提都市設計審議之公有建築。 (四)為塑造門戶意象,指定松竹路與北屯路、松竹路與園1-25M、細 10M-1 與園 1-28M、細 10M-2 與園 1-25M、園 2-20M 與園 1-28M、細 1-28M 與 15M-1 計畫道路交角處之建築基地。 (五) 捷 1、捷 2 及捷 3 用地。 貳、地價發展潛力分析 一、人口成長分析 臺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後,除人口數及所轄土地面積均大幅擴張外,各項建設亦不斷向前推動,加上氣候溫和與交通便利等各項優勢,本直轄市已成為人口匯集之主要都市,統計至2014年12月台中市總人口數已達271.9萬人。 台中市北屯區是臺中市人口最多的行政區,目前轄區人口為25.9萬人,北屯區外來人口多,也促進了此區的發展,十期與十一期重劃區為北屯兩大重要開發區塊。緊鄰的本案捷運北屯機廠區段徵收也因結合了交通便利性,將是下一波重點開發區域,以目前北屯的建設腳步來看,預計成為台中另一個重點市鎮,發展潛力無窮。 地區 新北市 台北市 台中市 年度 人口數 成長數 成長率 人口數 成長數 成長率 人口數 成長數 成長率 99年 3,897,367 2,618,772 2,648,419 100年 3,916,451 19,084 0.49% 2,650,968 32,196 1.23% 2,664,394 15,975 0.60% 101年 3,939,305 22,854 0.58% 2,673,226 22,258 0.84% 2,684,893 20,499 0.77% 102年 3,954,929 15,624 0.40% 2,686,516 13,290 0.50% 2,701,661 16,768 0.62% 103年 3,963,970 9,041 0.23% 2,700,091 13,575 0.51% 2,716,497 14,836 0.55% 平均 0.43% 0.77% 0.64% 地區 台南市 高雄市 資料區間:99年~103年11月 年度 人口數 成長數 成長率 人口數 成長數 成長率 99年 1,873,794 2,773,483 100年 1,876,960 3,166 0.17% 2,774,470 987 0.04% 101年 1,881,645 4,685 0.25% 2,778,659 4,189 0.15% 102年 1,883,208 1,563 0.08% 2,779,877 1,218 0.04% 103年 1,883,844 636 0.03% 2,778,155 -1,722 -0.06% 平均 0.14% 0.04% 表五、台中市及北屯區人口成長統計表 二、產業結構分析 (一)臺中市產業環境介紹 隨著1960年代以來,臺灣對外貿易快速發展,政府陸續興設臺中港、臺中工業區、臺中加工出口區等基礎設施,再加上中山高速公路的通車,使得中小型工廠在臺中縣市、彰化縣一帶如雨後春筍般出現,也帶動了臺灣中部整體的工業發展。 (二)臺中市產業發展概況 進入21世紀後,臺灣高鐵、中部科學園區、豐洲科技工業園區、臺中精密機械科技園區等重大工程陸續完成,除了使得臺中市的第二級產業,由輕工業為主轉向高科技產業發展之外,也是台灣中小企業與精密機械最重要的聚集地,而興農集團、味丹企業、捷安特、寶成工業、臺中精機、麗明營造、王品集團、美食達人集團、春水堂及新天地餐飲集團等跨國企業以及漢翔工業、臺中銀行、三信商業銀行、臺灣自來水公司、鄉林建設、惠宇營建機構、港州營造、臺灣楓康超市及鼎王餐飲集團、久億機構等全國性企業的皆將總部設立於臺中;臺灣中部(苗栗、臺中、彰化、南投、雲林)以臺中市為區域中心,形成了一個大約快600萬人口的都會地帶,便成為臺灣第三個大型都市圈-臺中彰化都會區,在臺中市房地產、購物商場、餐飲業等大型為主的發展局面,因而產生第三級產業日漸暴增、卓越的發展。 (三)北屯區產業發展與都市形態 北屯區二級產業發展以塑膠製品、五金、建材及工作機具加工廠、汽車修配場、家庭代工業等不勝枚舉,為零件托工生產之重鎮。 主要商業以零售及服務業居多,有雜貨、餐飲、旅館、金融、娛樂以及較具規模的大型購物商場、生鮮超市等,分散於全區各角落,促成北屯區蓬勃發展與繁榮進步之景象。 都市的發展受到人口分布、產業活動、土地使用、交通網路等影響。在台灣地狹人稠的環境,人們共同聚集在都市中生活。 如今在景氣差與地球暖化的時代背景之下,居住的品質不再只是單純考慮到優質環境,而是便利、省能、減碳的綠色都市。 因此對住家而言,如果能在一定的生活圈內滿足日常生活所需,就可以減少對交通工具的依賴。 而商家對區位的選擇,就是最接近交通便利與容易產生人潮的地方,而有商業產生的地方往往該土地價格與價值也相對較高。 三、交通條件分析 (一)北屯區交通系統及本計畫區聯外交通系統 本計畫週邊現有之聯外道路系統包括:國道一號、國道三號、國道四號、台74號快速公路、環中路、中山路、松竹路。未來計劃的國道系統匝道為:國一大雅系統交流道匝道(國一銜接74線),大眾運輸系統包括:高速鐵路、大眾捷運、市區客運、太原車站、松竹車站、大慶車站。茲分述如下: 一、高速公路 1.國道一號(中山高速公路) 本計畫區西側為國道一號大雅交流道可銜接環中路一段至本計畫區,國道一號在市境內也設有后里交流道、臺中系統交流道(接國道四號臺中環線)、豐原交流道、臺中交流道(臺灣大道交流道)、南屯交流道(五權西路交流道)及王田交流道等設施。 2.國道三號(福爾摩沙高速公路) 本計畫區南側為國道三號霧峰交流道可銜接台74線快速公路至本計畫區,國道三號在市境內也設有大甲交流道、中港系統交流道(接國道四號臺中環線)、沙鹿交流道、龍井交流道、烏日交流道、中投交流道、及霧峰系統交流道(接國道六號水沙連高速公路)等設施。 3.國道四號(臺中環線) 本計畫區北側為國道四號臺中環線可銜接省道臺三線至本計畫區,而在市境內也設有清水端、中港系統交流道(接國道三號福爾摩沙高速公路)、神岡交流道、臺中系統交流道(接國道一號中山高速公路)、后豐交流道及豐原端等設施。 高速公路系統的建設會使交流道沿線鄉鎮市區產生吸引力,使人口往該處移動,勞動人口增加會促成商業的發展,也為周邊地區各行業發展帶來一定程度的增強效果。 二、省道及重要幹道: 北屯區重要幹道有北屯路、太原路、松竹路、崇德路、昌平路、中清路、東山路、文心路等,另八十米外環道路,可疏解交通流量及串連南北向道路各重要樞紐,茲分述如下: 1.環中路 計畫名為臺中生活圈2號道路,為大臺中市的重要城際道路之一,大致呈ㄇ字型環繞臺中市,東與潭子區環中東路銜接,道路鋪設於中彰快速道路(台74線)下方,並沿其而南行至永春路口附近,便開始不循其線,跨過烏日區中山路(台1乙線),延伸至溪南、喀哩地區,南迄於烏日區太明北路(縣道127號)。 2.中山路 為臺中市重要道路之一,屬於台三線的一部分,全路段位於潭子區境內大致呈南北向共分三段,一段南接北屯區北屯路,三段北接豐原區中山路,是豐原區與北屯區主要往來平面道路,也是臺中加工出口區的連外道路全長約5.5公里。 3.松竹路 全線皆位於北屯區境內,東起於東山路一段,西止於環中路,大致呈東西向,往西過梅川東路五段即轉為南北向,全線配置雙向四車道及中央綠化安全島。(臺中捷運綠線於旱溪至北屯路之間興建,北屯捷運機廠亦設於旱溪西路口處)。 4.台74線快速公路 台74線快速公路(快官霧峰線)原稱中彰快速道路,最初興建路段與中山高台中路段平行,原目的是抒解台中彰化間中山高的通勤車流。為臺中地區的東西向快速公路,全長39.235公里,環繞臺中市區,並有一平面支線,已於2013年12月31日全線通車。設有之交流道有快官 - 成功 - 高鐵臺中 - 南屯一 - 南屯二 - 西屯一 - 西屯二 - 西屯三 - 北屯一 - 北屯二 - 崇德 - 潭子 - 松竹 - 太原 - 太平 - 大里一 - 大里二 - 霧峰 三、未來重大計劃道路 由交通部負擔工程經費於環中路高架道路增設匝道銜接國道一號,使與國道的中清交流道串聯,強化中彰快速道路作為國道一號替代道路的功能,於既有的「北屯二匝道」及「崇德路匝道」之間增設匝道,施工工期約3年,預計2020年完工通車。 大眾運輸系統: 一、高速鐵路 位於烏日區具備三鐵共構(高速鐵路、台灣鐵路和捷運綠線)的交通樞紐優越位置。本區域發展上,經建會定位為「購物娛樂城」,結合中部科學園區臺中基地發展優勢和地區充沛的產業與文化資源,未來勢必發展成國際與兩岸往來的門戶。 二、大眾捷運 臺中捷運是臺中都會區興建中的大眾捷運系統,已施工的路線有綠線(烏日文心北屯線)、紅線(臺鐵豐原-烏日段高架化)以及臺中快捷巴士藍線共三線,另有臺中捷運藍線、橘線兩線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其餘尚有規劃中路線多條,未來可利用捷運綠線從本計畫區搭乘至高鐵臺中站,兩地區往來時間將可大大縮短。 三.市區客運 目前營運路線數為192條路線 四.松竹車站 位於臺中市北屯區與松竹路交叉口南側(地名「舊社」),是臺灣鐵路管理局臺中線和臺鐵捷運化興建中的通勤鐵路車站、烏日文心北屯線(興建中)交會捷運車站。 五.大慶車站 位於臺中市南區,是第一個臺鐵捷運化政策下所興建的車站。該站在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綠線)通車之後,將成為兩系統之間的轉乘車站之一。 交通建設的改善會增加地區交通的便利性,進而引起人口、產業、土地價值的改變,區域可及性的增加,會使人口居住習慣改變及遷移,對於區域內人口的成長與產業發展都有正面良好的影響,也就是說,土地的使用會產生立即運輸需求,而運輸系統的改善則提高使用的可及性與便利性。 在大眾捷運系統完成後將可提高本計畫區至高鐵臺中站聯外交通及轉乘服務功能,促使本區及沿線地區民眾使用高鐵運輸更為便利,並可帶動臺中都會區產業發展,紓解本區域之運輸需求,改善現有大眾運輸及交通環境,並可節省旅行時間、行車成本,配合都市計畫將可促進本區土地發展,創造優質居住環境及交通便利。 本區近年重大建設有國道1號北屯交流道、台74東西向快速公路彰濱臺中線並設有北屯端、北屯交流道、北屯區-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國道四號高速公路-豐原大坑段、生活圈四號線之環狀道路、環中路高架、臺中市至高鐵烏日站之聯外道路建設方案等,將扮演本區房地產重要推手。加上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烏日文心北屯機廠及車站用地區段徵收,將大幅帶動本區的繁榮發展。此外臺中市特三號道路建設、臺中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並設有松竹站、太原站、臺中捷運紅線、大坑風景區、臺中都會公園、加強大坑風景區之交通建設方案、大坑─大度山綠廊道、大坑風景區開發保育規劃等,未來隨著上述各項重大建設計畫發展的帶動下,將使本計畫區具有強大的發展潛力。

2015年4月23日 星期四

房屋磁磚砸人 住戶責任躲不掉

房屋磁磚砸人 住戶責任躲不掉 中時電子報作者: 楊竣傑╱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4月23日 上午5:50 推薦2 中國時報【楊竣傑╱台北報導】 近日發生多起房屋磁磚掉落事件,消費者保護基金會指出,若磁磚砸死人,住戶恐要連帶負過失致死責任,最重可判2年徒刑;建築技師表示,高樓建物不該使用大型石材,應該用輕質壁磚,降低磁磚剝落機會。 台北市聯合報大樓花崗石今年3月掉落砸死人,晶華酒店磁磚也脫落砸傷人後,民眾人心惶惶,消基會昨日指出,6樓以上外牆劣化情形多集中在大都市,各縣市政府調查後,台北市有1400棟外牆剝落,高雄市1064棟及新北市796棟,都是高風險地區。 台灣建築安全履歷協會理事長戴雲發表示,建築物完工後,建商一般保固1到3年,保固期內磁磚若掉落,建商需負刑民事責任;保固期後,管委會或區分所有權人,就要確保外牆安全,一旦掉落出事,刑法過失傷害罪嫌最重可處6月徒刑,過失致死可處2年以下徒刑。 戴雲發表示,沒有管委會的老舊公寓住戶誤以為可逃避法律責任,但曾有老公寓磁磚掉落砸傷人,住戶「一個都躲不掉」,全部被傷者提告求償;地方政府同樣會依《建築法》處所有權人6萬至30萬元罰鍰。 他建議住戶主動瞭解建築屋齡,檢查外牆是否脫落,才能避免後續賠償責任;民眾看到公寓外牆物件脫落,也可向主管機關舉報,目前台北市有「台北市檢舉建築物外牆剝落案件獎勵要點」,民眾向北市建管處檢舉後,最高可獲得15萬元獎金。 「建商愈重視美觀,高樓石材愈做愈大,就愈危險。」戴雲發指出,台灣建商習慣黏貼磁磚或大理石材美化外觀,就會增加掉落的風險,他建議大理石只用在低樓層位置,高樓層用一般粉刷或輕質方式施作。

2015年4月15日 星期三

竹北車站都更 先期規畫完成

竹北車站都更 先期規畫完成
中時電子報作者: 陳育賢╱竹縣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4月14日 上午7:52 相關內容 新竹縣政府發表竹縣首件都更規畫案「竹北火車站周邊地區都市更新先期規畫案」,此案配合簡化作業流程、跨區容積移轉,鼓勵民間自辦都更,未來將可連貫竹北火車站前後站生活圈,串接交通運輸樞紐,提升公共服務品質,同時也解決老社區屋舍老舊及巷道狹窄等問題。看相片 新竹縣政府發表竹縣首件都更規畫案「竹北火車站周邊地區都市更新 … 中國時報【陳育賢╱竹縣報導】 新竹縣政府13日發表竹縣首件都更規畫案「竹北火車站周邊地區都市更新先期規畫案」,此案配合簡化作業流程、跨區容積移轉,鼓勵民間自辦都更,未來將可連貫竹北火車站前後站生活圈,串接交通運輸樞紐,提升公共服務品質,同時也解決老社區屋舍老舊及巷道狹窄等問題。 縣府國際發展處長沈又斌表示,縣府為復甦竹北市中心區應有的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近年爭取營建署補助辦理「竹北火車站周邊地區都市更新先期規畫案」,目前已完成擬定竹北火車站周邊都市更新計畫案與變更竹北(含斗崙地區)都市計畫案法定程序,並於今年3月25日發布實施。 其中變更竹北(含斗崙地區)都市計畫案,包括火車站西側的公有土地面積1.218公頃廣場、停車場用地,將變更為廣場兼停車場用地,以利公部門進行多目標使用開發。 竹北火車站周邊都市更新計畫範圍則涵括前站(東側)地區北起台元街及中山路為界,東以文山街西側人行步道、天后宮及仁德街為界,面積共計12.2153公頃。 後站(西側)地區另北起新泰路,東以鐵路用地為界,南以中正東路為界,西以新泰路、新泰路53巷、71巷與廣場用地為界,面積2.6998公頃,合計總面積達14.9151公頃。 此外,為配合竹北火車站跨站更新工程促進前、後站地區發展,另考量地主意願、建築物老舊情形、屋齡及公共安全等面向,在前、後站分別劃定2處優先更新單元,面積分別為0.3673公頃及0.2106公頃之商三用地。

2015年4月13日 星期一

國泰建設~板橋體育館方正大3房一手優屋況

富邦建設 品質保證 詳細資料 屋況: 一手房屋 屋況維持良好 無漏水 甚少裝修 維持原貌 大3房 採光良好 通風佳 衛浴.廚具 均更換新品~~~為買家省更多 室內坪數大 客廳氣派 可規劃氣派客廳 溫馨餐廳~~~簡約風格 好規劃 前後大陽台 有錢又厚 吉屋惜售 有緣人 地點:(鄰近) 板橋捷運站.板橋車站.高鐵板橋站 (走路10-15分鐘) 板橋體育館~要活就到動 (走路5分鐘) 板橋活動中心.板橋戶政.板橋派出所 (住家的巷口) 生活機能: 鄰近各項地方機關 生活機能 特別強~~~保值的最好方法 連絡電話:0928-206855 Line:0928206855 彭彥筑 cchu1211@gmail.com
同業可配案 請提供配案單及名片 謝謝 自住客買方直接接洽更安全 看屋方式為:預約制 請於一周前預約 本交易為始交易安全 將採用價金履約制度喔~~保障雙方 代書:公司約聘代書 ~~交易更公正 誠意買方~~~賣方等同相待 請勿惡意出價

2015年3月20日 星期五

前竹區段徵收意見兩極 市府尊重地主

烏日前竹地區區段徵收 旱溪河道整治 創造三贏 最後異動時間:2014-05-21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臺中市烏日前竹地區地勢低窪,常有水患之苦,水利署同意挹注旱溪河道截彎取直段用地經費約13億元,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將積極加速進行區段徵收開發作業,以解決當地民眾水患之苦,進而創造當地民眾、水利署及市本府三贏局面,促進地方繁榮發展。 中央釋出善意,經濟部水利署署長於20日率員拜會臺中副市長徐中雄,經溝通後,水利署同意挹注旱溪河道截彎取直段用地經費約13億元,採分年編列預算撥付市府,該段整治工程並將由水利署配合施作。 市府地政局表示,烏日前竹地區區段徵收原縣府財務評估抵價地領回比例為42%;最近市府完成查估作業,經市府評估後決定將該河道段納入前竹區段徵收,且水利署同意挹注用地費用後,經重新核算地主領回抵價地比例可提高至50%,當地地主勢必領回較多的土地面積。(5/21*13) 聯絡人: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秘書室 黃小姐 聯絡電話: 04-22218558分機63615

台中 前竹區段徵收案 全國首例;禁建達四十年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全國首例;禁建達四十年,有一千多位地主權益受損的烏日區前竹區段徵收開發案,經顏清標烏日服務處和市府地政局協調,地政局同意如地主有百分之七十參加分配土地,不領市價徵收補償,市府不必籌大筆經費,即同意開發,並由土地分配百分之四十二增加到百分之四十七,等於地主多回分價值廿億元的建地。 顏清標烏日服務處主任李文祥14日在記者會中說,烏日前竹地區擴大都市計畫,早在民國六十一年禁建,面積有一百廿六公頃,包括旱溪和柳川改道等,但因當年縣府財政困難,一直未進行開發,到九十一年才改為區段徵收方式,十年來還是未進行開發,對地主和地方發展,造成嚴重影響。前竹里長林東潭、市議員吳瓊華等人也表示,前竹地區和台中市復興路相鄰,因一直禁建,一線之隔的原台中市,大樓林立,反觀原台中縣則落後萬分,一千多位地主權益受損,在九十九年底縣市合併後,地方一再爭取,去年六月市府同意辦理開發,不料政府在今年公布,土地徵收依市價,市府要另籌寵大經費,全案又停擺。 李文祥和林東潭等地方人士在八月三十日到地政局溝通,地政局13日回文同意辦理前竹開發案,並把分回土地比率由百分之42提高到47,但地主要有七成同意參加分配土地,不領市價徵收款,讓市府不必籌寵大經費,領補償金者市價每坪不可超過四萬元,同時請顏立委爭取中央補助四億二千八百萬元的河川整治改道,將來市府標售配餘地,每坪要十二萬元以上,這將是依市價徵收,造成全國土地重劃、區段徵收後,各縣市的開發案停頓後的第一件變通方法,難怪參加記者會的地方人士三十多人,均鼓掌叫好。 李文祥和林東潭表示,將馬上請地政局提供地主名冊、同意參加分配土地同意書,在一個月內由前竹里各鄰長、熱心地主向各地主說服,爭取有百分之七十的地主同意地政局的條件,如順利明年初即可進行開發。(新聞來源/NOWnews台灣味)

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施工現況

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施工現況 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之路線範圍於北屯區旱溪西側設置北屯機廠(內增設G0站),銜接路線段東起自北屯區松竹路二號橋附近之G3車站,再沿松竹路橋中心線跨越臺鐵轉至北屯路;順沿文心路、文心南路、臺鐵北側道路,終點設於G17高鐵臺中站。全長約16.71公里;高架段約15.94公里,地面段約0.77公里。設18個車站,並於北屯區旱溪西側設置五級維修功能之北屯機廠1座。全線共設16座高架車站、2座地面站(G17站及G0站),並於G4、G13及G17站轉乘臺鐵或高鐵。 本路線工程建設總經費為新臺幣485.93億元,加計用地成本27.97億元,則為513.90億元。。 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原預定完工通車為104年10月,惟受用地未能如期交付影響,完工時程需俟用地實際交付後再行檢討。 土建工程現況 點閱: 92538 資料更新: 2015-2-4 15:12 資料檢視: 2015-2-16 11:11 資料維護: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路線說明

路線說明 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路線說明 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路網圖 計畫緣起   前臺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處(局)於民國79年辦理「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規劃」,期藉由捷運軌道運輸改善交通環境,提高運輸服務水準,均衡都會區發展及提昇生活環境品質。該處續於87年完成「臺中都會區捷運路網細部規劃」,建議整體路網共69.3公里。嗣後配合政府組織改造,至88年7月後移由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繼續辦理後續推動事宜。   鑑於高速鐵路已營運通車及配合政府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工程建設政策,致使前期整體路網規劃報告內容已與現況不符,應有重行綜合檢討之必要。案經高鐵局衡酌臺中都會區之整體運輸需求發展,再行檢討捷運路線,原則採分期興建方式辦理,於93年3月22日將「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優先路線規劃」報告書陳報交通部層轉行政院審議,報告書中建議優先興建由高鐵臺中站至臺中市北屯之捷運綠線,93年11月23日奉行政院核定辦理,計畫名稱調整為「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 計畫概述   本計畫路線東起自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二號橋附近,以高架型式沿松竹路西行跨越臺鐵再左轉至北屯路,沿北屯路至文心路四段路口前右轉文心路,經文心南路由中山醫學大學後方轉到建國路,並跨越環中路高架橋及穿越中彰快速道路後,沿鐵路北側跨越筏子溪進入高鐵臺中站區。路線全長約16.71公里,其中高架段約15.94公里,地面段約0.77公里,行經區域包括臺中市北屯區、北區、西屯區、南屯區、南區及前臺中縣烏日區,設置18座車站(計畫路線如圖),並於北屯區旱溪西側設置北屯機廠。 北屯機廠:松竹路與松竹二號橋交界附近 G0:北屯機廠內(建議增設車站) G3:松竹路與舊社巷交叉路口附近 G4:北屯路上(鄰近舊社公園) G5:文心路及興安路、天津路交叉路口附近 G6:文心路及崇德路交叉路口附近 G7:文心路及大雅路交叉路口附近 G8:文心路及河南路交叉路口附近 G8a:文心路及櫻花路交叉路口附近(建議增設車站) G9:文心路及臺中港路交叉路口附近 G10:文心路及大業路交叉路口附近 G10a:文心路及向上路交叉路口附近(建議增設車站) G11:文心路及五權西路交叉路口附近 G12:文心南路及文心南五路交叉路口附近(臨近南苑公園) G13:建國北路與永順路口附近(臨臺鐵大慶站) G14:建國路上(臨近臺中生活圈二號道路) G15:建國路上(興華街64巷附近) G16:建國路及光日路交叉路口附近 G17:臺中高鐵車站專用區內 規劃紀要 本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已於93年11月30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一二五次會議審議:「本案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93年12月13日環署綜字第0930091420號函),定稿本於94年7月14日經行政院環保署以環署綜字第0940052011號函同意備查。 本計畫94年7月至96年7月第一期總顧問服務已完成總體工程基本設計,第二期總顧問服務案係於96年7月11日簽約委由亞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另土建細部設計已於96年7月至8月陸續完成招標作業並簽約,目前土建細設除皆已完成相關測量、鑽探及管線試挖等配合工作外,並已完成土建主體工程細部設計期中成果提送,後續將配合核心機電系統標作業辦理土建細設期末成果及招標文件。 「臺中都會區捷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路線行經臺中市北屯區、北區、西屯區、南屯區、南區及前臺中縣烏日區,本案用地取得共分3個都市計畫案辦理,其中臺中市轄段2個、前臺中縣轄段1個,辦理現況說明如下: (a)臺中市轄段北屯機廠、G0、G3車站及相關設施用地部分係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用地取得作業,都市計畫變更案為「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配合臺中都會區捷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捷運機廠)」,本案於98年8月11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12次會議審議通過,目前臺中市政府正辦理區段徵收發價作業中。 (b)臺中市轄路線段部分為G4至G13車站及G15車站北側,其車站及相關設施用地之都市計畫變更案為「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配合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案,本案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694次會議審議通過,其中G6、G9車站部分因超過原公展範圍,已分階段審議,目前本都市計畫案(不含G6、G9車站)已於98.8.18發布實施,G9車站部分已於98年10月8日發布實施,僅剩G6車站尚未完成法定程序。 (c)臺中縣轄路線段部分為G14、G16車站及G15車站南側,其車站及相關設施用地之都市計畫變更案為「變更烏日都市計畫(配合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前臺中縣政府正辦理修正都市計畫書圖作業中,待修正完成後即可送內政部都市計劃委員會審議。 本計畫原奉行政院93.11.23函示原則同意後,高鐵局隨即配合預算編列配合執行總顧問相關招標工作,惟經基本設計作業後因規劃年期迄今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大漲,耐震標準調整及及確認管線遷移等,致建造總成本超出原提列數額,計畫工程建設總經費及建設期程等經重新檢討後,由高鐵局研提修正計畫書,98年5月13日奉行政院核定。 交通部於97年9月1日召開本計畫後續推動事宜研商會議,決議由交通部委託臺北市政府辦理後續設計施工事項。交通部、臺北市政府及臺中市政府並依據前揭會議結論,於97年11月15日完成簽署「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建設與營運三方協議書 。   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業於93年11月30日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25次會議決議「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定稿本並於94年7月14日奉環保署「同意備查」。 點閱: 254262 資料更新: 2013-6-10 14:52 資料檢視: 2015-2-16 11:11 資料維護: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